武汉中央空调制冷/制热量

2019-08-19  来自: 武汉市天时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048

前者是指空调器铭牌上标称的制冷量,其工况(可理解为环境条件)按国家标准GB/T7725--2004规定为:室内测,干球温度27℃,湿球温度19.5℃;室外测,干球温度35℃,湿球温度24℃。后者为空调器非上述工况制冷运行时的实际制冷量。前述国家标准规定:实测制冷量应不低于名义制冷量的95%。

  国产空调器的制冷/制热量单位过去曾用千卡或大卡(kcal/h),它与千瓦(kW)的关系为:

  1kW=860kcal/h;1kcal/h=1.16W。

  另外,国外对空调器的制冷量常用马力(hp,俗称匹,用P表示)来分挡,匹与制冷量的对应关系如表。

武汉中央空调制冷/制热量

  *近几年,国内也习惯上将空调器的制冷量称为匹,一般名义制冷量为2500W,3500W,5000W,7500W,12000W时。分别称为1,1.5,2,3,5匹,其余规格则分别冠以“小”或“大”。

  2、制热量:

  空调器进行制热运行时,单位时间内送入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内的热量,称为制热量,单位为W。

  武汉中央空调器的制热量也有名义制热量和实测制热量之分。前者是指空调器铭牌上标称的制热量,其工况按国家标准GB/T7725一2004规定为:室内测,干球温度21.0℃,湿球温度未规定;室外测,干球温度7.0℃,湿球温度6.0℃。后者是指空调器在非上述工况进行制热运行时的实际制热量。国家标准规定,热泵型空调器的实测制热量应不低于名义制热量的95%。

武汉中央空调制冷/制热量

  武汉中央空调器的制冷量与制热量既是其 为重要的两个技术指标,也是用户选购空调器时应首先考虑的两个参数。除了应正确理解空调器制冷/制热量的物理含义外,还应当知道它适用的房间面积。

  一般情况下,空调器的制冷/制热量与适用的房间面积之间的对应关系如表:

  实际中,空调器的适用面积与房间朝向、窗户的大小与多少、房屋保温情况、所在楼层、房间高度及居住人数等因素都有关系。因此,上表所列数据仅供一般情况下选用空调器时参考。

  3、制冷消耗功率:

  武汉中央空调器的制冷消耗功率有名义制冷消耗功率和实测制冷消耗功率之分。前者是指空调器铭牌上标称的制冷消耗功率,或者说,是与名义制冷量相对应的消耗功率,单位为W;后者是指空调器在通常条件下进行制冷运行时实际的消耗功率。